信封

各退一步

•OOC慎入





安迷修从小就想要一匹马。


一匹全黑,油光发亮,四肢矫健的纯种马。


但最重要的是这匹马必须与自己有缘,不然再优秀,温顺的马,也只是替他受难的奴隶,同样的,性情刚烈暴躁的马也不会屈居于自己身下。这个梦缠缠绕绕地跟了他十一年,在他满十八岁的那天,他真的得到了一匹仅属自己的黑马,无论远观近观,旁人都能感觉到它的雄风健气。这匹黑马长得高大,腿上的腱子肉饱满的凸出,不用说一定是潜藏了极大的力量,明明年纪轻轻,却像匹久经沙场的老马,害得许多驯马多年的老者都得喊一声怪哉。


十八岁的安迷修容颜漂亮是有目共睹的,以至于人人都传见其者必其倾心,一览便过目不忘。明明是个男人,但求婚者却从家门口排到对面街巷里,可谓踏破了门坎。虽然他本身并不反感同性间的爱慕之情,但每当有追求者纠缠时他仍会以微笑谢绝对方,然后闭门谢客。


也是这一年,雷狮遇见他的。

你若是现在在茶水馆里提一句雷狮,估计大爷大妈们可以嗑着瓜子跟你p唠到天明去,且别说雷狮本身与安迷修有什么关系,光把他自己拎出来,也够别人议论数个时辰了。


雷狮不是他们这个巷的,他来自三街以外,一个名气鼎盛的大镇。他们镇中最有名气和特色的,便是雷狮的家世,雷鸣酒馆。据说前街后巷,没有一户家庭没去过这家酒馆,小孩子都会去帮大人拎酒买酒,这家馆子的酒闻着香味浓郁,喝起来辛辣爽口。虽有许些刺鼻但究竟是酒嘛,酒太温顺就不会有这么多人去喝它了。酒馆里的店员和老板都是出了名的豪爽,有什么事来这喝两碗酒后总能化心结为过往,当然也常有人真的把伤心事喝的一干二净后忘了回家的路,七倒八歪躺在酒馆门口,被老板晾着醒酒。

 

雷狮是酒馆老板的第三子,一个典型的富二代,从小陪父亲一起学商,学经营,他是父亲最得力的左右手,也是全家里事最多的儿子。光把他和安迷修那档子事说清楚,就可以拍个剧场,找几个小丑,买票吃瓜的绝对不会少。雷狮在馆子里叱咤风云,在外也结交一批小弟,做着一大笔酒品生意,但这事只有他自己知道,别人就算是道听途说也不敢抖出来。他还有两个哥哥,都对雷狮目前所处的位置意见颇大,但实力上的差距使他们都没辙去对付他,纵使心里有一百个不愿意,也还是得咽这口气。除此之外,他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弟弟,卡米尔,雷狮最信任的帮手。卡米尔是雷狮父亲的私生子,很早以前雷父在醉酒以后的意外结果,但是姑娘家生了孩子后就远走高飞不愿纠缠,雷父瞒着外人将他接到馆子里就不管了。


卡米尔性格寡淡,但这并非天生,小时候他也和一般孩子一样天真活泼,可大哥二哥长期以来的白眼冷落,加上继母对自己的狠戾,让这个本来就可怜的孩子心灵又覆阴影。不过,也是这个时候,雷狮出现了,他赶走了自己生命里所有的黑暗,并带来了光明。



他记得,那天他正和其它所有的杂工一样,帮忙做着各种粗活,可他不小心打碎了两个酒碗,雷母抓住他想借此为由教训自己,过往的经历使他看见鞭子就赶紧闭了眼,以为下一秒会感受到火辣辣的疼痛,但过了很久,冰冷的鞭身也没有打到自己身上来,他尝试睁开眼,就看到了雷狮正挡在自己身前,与他的母亲对视着,眼神中没有一丝畏惧。雷母烦躁的让雷狮滚开,可他没有,只是眼神平淡如水地说了两个字,住手。雷母耐着性子又问了一遍,她的整张脸几乎都皱在了一起,对自己儿子的行为表现出极大的不满。可雷狮还是那副不起波澜的样子,他没回答,却护紧了卡米尔。




这下他可把自己母亲得罪了,雷母气到抓鞭子的手都在颤抖,她忍无可忍一鞭子挥向雷狮,甩的毫不留情,刹那间他那条白皙的手臂上立刻起了深红的鞭印。被鞭打过的地方如着火燎般疼痛着,他嗯哼出声,倔强地抬了高了头,一鞭子没把他打趴下,雷母就继续打,后面的卡米尔吓得胆战心惊,想跪下恳求雷母放过雷狮,却被雷狮阻止了。



“让她打!”他几乎是吼出来的,卡米尔被推到一边,回应雷狮这句话的,是响亮的抽鞭声。



如果说他的出生是个错误,那受到惩罚的应该是那造孽的父母,以及这个注定不幸的孤儿,但为什么,雷狮要去承受这莫须有的罪责?他那时太小了,想不明白,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兄长以并不高大的身躯保护他这个没几两肉的孩子。雷母打红了眼,等到停下时,她浑身都失去了力量,斜躺在一旁的靠椅上。雷狮被打到几乎皮开肉绽,双臂鲜血淋漓的晾在空气中,可表情却依然坚毅。


“以后卡米尔的事,全归我管。”



这个不足十岁的孩子,目瞪口呆的看着自己的兄长替他承受了一切责任与苦难,并信誓坦坦说要接管自己,在万劫不复之下,他终于提早成熟,迎来了苦后的甘果。


雷狮性格蛮横,得不到就抢是他最爱干的事,浑身一股子纨绔子弟的气质。但也难得的,他是兄弟中天赋最高的,也是最会做事的生意老手,以至于这么早就被安排为酒馆下一任的继承人。雷父对于雷狮接管卡米尔这事并没有什么意见,倒是雷母事后被他狠骂了一顿,在他眼中无论雷狮或者卡米尔做了什么,把酒馆未来的直系继承人打成这样都是不对的,有失威严的。更何况这事本身就与他没多大关系,那就纯粹的只是雷母自己无理取闹了。


雷狮出了房门口就立刻下了吩咐,收卡米尔为义弟,当然这仅是对于外界所宣布的,吃穿用卡米尔全与雷狮同行同住,雷狮在哪里,卡米尔就一定会在他的左右侧,专为他出谋划策,而雷狮对卡米尔可谓百分百的信任,后者自然也不曾让他失望过。


但雷狮与安迷修的相遇相识,也许仅仅只是一个偶然,是雷狮的一步退让,安迷修的一次主动,导致了他们此后人生的截然不同。



安迷修是在马厩出生的,刚生下来不久就被双亲抛弃了,两天后他的师父才发现了这个正在高烧的孩子,并将他带回去抚养。安迷修的教父姓安,因此自己也姓安。安教父为人清廉正直,开了一家并不热闹的茶馆,维持着师徒两人的生活,日子清贫却也幸福安逸。他把安迷修当作自己的亲生儿子去抚养,从不隐瞒任何有关自己的事情,并坚持让他学习自己一直以来的信仰,传授了他的毕生所学——剑术。这安迷修初试学剑时表现的相当糟糕,他是不具天赋的,在学了一天剑法后他沮丧地问师父自己是否真的适合学习剑术,这一天带给他的是满满的灰心丧气,天赋于自己或许没有缘分。


安教父没说什么,沉默的领他去了地下室。在堆积如山的纸箱背后,是一个封存已久,积满尘土的古铜盒子,锁已经生锈他不费吹灰之力就翻开了这个箱子,藏在里面的,是两把颜色不一,材质罕见的长剑。


“以后这两把你用。”安教父拿起它们看了一会,随后递到安迷修手上。


安迷修不懂得这两把剑的重要性,但是看着这一黄一蓝的双剑,与触摸上截然不同的手感,他能明白这非普通寻常的剑,而且刚才师父看它们的样子,这两把剑一定有特殊的意义。



“徒儿不敢收师傅这么贵重的礼物……”他轻声开口,以为只有身手不凡之人才配得上这把剑。安父却笑笑硬是塞给了他,见他一脸不解,还是没忍住开口。


“本来就是你的,一代传一代,你是我儿子,我年轻时握的剑,现在轮到你了。但要记住,握稳了,可别被什么人什么事吓摔了,我丢不起这个脸。”



这下安迷修算是愣着了,心头间感动油然而生,他紧紧握着剑想说什么,但嘴巴里却一个字也蹦不出来,也许此刻说什么都是多余的。安父摸了摸他的头,让他去练剑了。


无论安迷修有没有天赋,学剑最终还是成为了他生活中的一部分,这是使命,安家人代代相传的使命,练多了反而不觉得枯燥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安迷修在十八岁的前一晚突然被安父叫到房间里,手里被塞了一张印有商标与日期的票劵,他看到标记处写着小镇中唯一的驯马商,一下子就懵了,迷茫地看着自己的师傅,显然是在询问答案。安父头一回表现的有些扭捏,但还是回答了。“明天你就成年了…我在秦老板那挑了一匹马,明日午时记得去取…别的不要瞎想!”作为一个年近七十的老剑客,这性子真不符合平日里他的作风,但爱子心切,每每看到自己的儿子越来越出色,个子也越来越高,他都会忍不住心头对这个孩子的赞许,他一直在为安迷修付出,但这一回,他想付出的多一些——


毫无预兆的,安迷修紧紧抱住了年逾古稀的父亲,脸上洋溢着从未有过的笑容,罕见的有些孩子气。


“您知道我喜欢那匹马的,对吗!”那匹马指的是秦老板店里赫赫有名的纯种马,年轻矫健,亚种血统的黑马,安迷修在一年前就见过它,可惜落入秦老板手中,还偏偏不愿意卖。但不久后因为马馆里没有一个人能驯服这匹马,就连老板自己都骑不上马背,还差点摔断了腿,不得已放在店里出售。黑马的性格烈,还认主,一般人不能让它服气,同时它的脾气还倔,尥蹶子,摔人下背的事常有,加上价格不菲种种原因,一年了还是没有人愿意动它,急的老板光在心疼花费的草料钱。


“能不能骑回来,这得看你本事,钱我已经谈好了,剩下的就交给你了。”他拍了拍安迷修的肩,却不料被对方抱的更紧。安迷修知道父亲花了重金供自己一搏,他愿意这样对待自己,怕是三生有幸。


只有夜深人静时,一些人才会去真正的思考。安迷修躺在床铺上,月光照的他睡不着,只能想事,自己快要十八了,过去人生中,除了与师傅一起照看茶馆,最多的就是练剑。每天天微亮,便逢露挥剑,从第一套剑法,一遍一遍,练到太阳彻底起来才停下,转身就去干活,七年如一日,才达到如今炉火纯青的地步。此外,他偶尔也会去驯马场看人骑马,算是了了自己想骑马背的幻想,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安迷修总喜欢在这捧场,骑马的人不知不觉就多了起来,来看马的人也不少,就是他们究竟是在看骑马师还是在看安迷修就不好说了。这一帮人中,男女都有,安迷修长得越来越高,容颜也变的漂亮,来的人开始增多,马场每天都热热闹闹的,秦老板对安迷修也总是客客气气的。他就静静地呆在那里,观摩着一驯马师驯马时的技巧,看久了,仿佛这一套一套的技巧自己也会了。并不是真的没有机会骑马的,偶尔进运货,安父会让自己骑着载货的马前去,这种马耐骑,性格稳,十分温顺且招人喜欢,唯一的缺点就是面相算不上好看,它适合拉货,也仅此而已。安迷修不把这个当回事,没有人会喜欢绣花枕头的。他驭着马哼着调,路很短,但要跨过很多弯路,中途还有一座半山,那里是他到过最远的地方,除了一大片晃眼的绿色,一无所有。


事情还没想完,睡虫就提前盯上了他,困意排山倒海般袭来,不多久这个少年就进入梦乡,一觉醒来,生辰的响铃便为这个青年打响了欣欣世界的大门。




今天天气空前的好,一点阴云都没有。安迷修早饭过半响后就动身去了马场,他换了一身新衣服,暖黄色的纺纱衬的他精神很好,衣身是由苏锦做的,而水袖庞大的袖口被收紧扎长,这使它看起来没那么夸张,漂亮的刺绣一看就是哪位巧手的裁缝一针一线磨砺而出,这一身衣服放他身上甚是好看。照巷子里的习俗,每个人在成年那天都需换新衣,喝成年酒,酒一般都放在晚上请宴时喝。巷口的熟人,关系好的邻居都会前来参加,可谓相当热闹。


天微微亮,马厩里没几个人,除了自己和秦老板在交谈外,还有一个男人醉熏熏的靠着木柱睡觉,左手握着一只上好的黑啤酒瓶,也不嫌地脏,一副痞子样。安迷修看得出这人是昨晚喝酒喝的不清醒后醉倒的,因此也没有去打扰他。和老板交换物什碰过头后,他便握住了牵绳,战战兢兢地领它去平阔的骑马场,右边的黑马今日难得的温顺,愿意让别人牵着走一段路,但他很快就不听话了,头左右摇晃着想脱离缰绳的束缚,不希望按主人意愿行事。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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